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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2 09:11 点击次数:200
基金合同
天弘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往型敞开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制东谈主:天弘基金管制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东谈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目 录
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序论
一、缔结本基金合同的宗旨、依据和原则
权柄义务,范例基金运作。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流露管制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流露办法》”)、《公开召募敞开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制规则》(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制规则》”)、《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带领第 3 号——指数基金带领》(以下简称“《指数基金带领》”)和其
他联系法律法例。
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则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之间权柄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献,其
他与基金联系的触及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之间权柄义务关系的任何文献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温情,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过火他联系规则享有权柄、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确当事东谈主包括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基金投
资东谈主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本基金合同确当事
东谈主,其持有基金份额的步履自己即标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天弘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往型敞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制东谈主
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过火他联系规则召募,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制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召募的注册,并不标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阛阓前
景作念出本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标明投资于本基金莫得风险。
基金管制东谈主依照恪称包袱、诚笃信用、严慎奋勉的原则管制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合同
投资者应当看重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居品贵府撮要等信息
流露文献,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念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对追踪流毒抑止未达约定目
标、指数编制机构罢手服务、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
五、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
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联系风险可能径直或转折成为本基金的
风险。
六、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流露触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触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之间权柄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温情,以基
金合同为准。
七、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例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灵验的
法律法例的强制性规则不一致,应当以届时灵验的法律法例的规则为准。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细腻流动性的金融器用,以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过火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如指数成份股发生彰着负面事件面对退市风险
时,可能在一定时期后被剔除指数成份股,或由于尚未达到指数剔除法式,仍存
在于指数成份股中。为充分珍藏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利益,针对前述风险证券,基
金管制东谈主有权裁减配置比例或沿途卖出,或进行合理估值休养,从而可能变成与
标的之间的追踪偏离度和追踪流毒扩大。
九、本基金财富投资于港股,会面对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阛阓轨制以及交往法则等各异带来的独有风险,包括港股阛阓股价波动较大的风
险(港股阛阓实行 T+0 反转交往,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
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
益变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往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
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成正常交往,港股不成实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险教唆”章节的具
体内容。
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灵验转换和补充
通央企红利交往型敞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条约》及对该托管条约的任何有
效转换和补充
基金招募说明书》过火更新
券投资基金基金居品贵府撮要》过火更新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基金上市交往公告书》
司法解释、行政礼貌以过火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有敛迹力的决定、决议、陈述等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天下东谈主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转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
十二届天下东谈主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天下东谈主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对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东谈主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当时常作念出的转换
基金合同
实施的《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制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当时常作念
出的转换
日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对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礼貌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流露管制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当时常作念
出的转换
施的《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当时常作念出的转换
关对当时常作念出的转换
日实施的《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带领第 3 号——指数基金带领》及颁布机
关对当时常作念出的转换
证券交往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往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则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
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笃定》界说的“交往型敞开式基金”,简称“ETF”
基金的投资方向访佛,选择敞开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正当登记并存续或经联系政府部门批准缔造并存续的企业法东谈主、行状法东谈主、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合同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制办法》(包括当时常转换)及联系法律法例规则使
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及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东谈主民币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律法例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东谈主的合称
东谈主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
会规则的其他条目,取得基金销售业务履历并与基金管制东谈主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条约,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代理
券商
基金管制东谈主指定的、在召募时期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指定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
券公司
投资东谈主基金账户/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制、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确凿
认、计帐和结算、代理披发红利、建立并援手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名册和办理非交往
过户等
结算有限工作公司
开立的深圳证券交往所东谈主民币经常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往所证
券投资基金账户
基金合同
基金管制东谈主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结,并获取中国证监会书面阐述的
日历
产计帐完结,计帐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赐与公告的日历
不得跳跃 3 个月
敞开日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往日,则本基金不敞开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
告为准)
资基金交往和申购赎回实施笃定》(包括当时常转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工作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对于交往所交往型敞开式
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求实施笃定》(包括当时常转换)及基金管制东谈主、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深圳证券交往所发布的其他联系法则、规则、陈述
及指南等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步履
以申购赎回清单规则的申购对价向基金管制东谈主央求购买基金份额的步履
定的条目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则的赎回对价的步履
信息的文献
基金合同
托福的现款替代、现款差额过火他对价
和招募说明书规则应托福给赎回东谈主的现款替代、现款差额过火他对价
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沿途或部分证券的一定数目的现款
的成本及联系用度的差额。若现款替代大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
联系用度,则本基金需向投资东谈主退还差额,若现款替代小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
份证券的成本及联系用度,则投资东谈主需向本基金补缴差额
小申购、赎回单元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款替代之差;投资东谈主申购或赎回时应支
付或应获取的现款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元对应的现款差额、申购或赎回的
基金份额数诡计
日现款差额的揣度值,预估现款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东谈主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元的整数倍
易时期内根据基金管制东谈主提供的申购赎回清单、汇率数据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
的实时成交数据诡计并由深圳证券交往所在交往时期内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简称 IOPV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休养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的步履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奉赵
基金合同
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用度的业务
行入款利息、已竣事的其他正当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用度的揆情度理
基金应收款项过火他财富的价值总和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经由
刊及《信息流露办法》规则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制东谈主网站、基金托管东谈主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流露网站)等媒介
以合理价钱赐与变现的财富,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往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按时入款(含条约约定有条目提前支取的银行入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劝诱行股票、财富营救证券、因刊行东谈主债务失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往的债券等
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 后乘以 100%(时期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拆分或合并,
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经拆分或合并休养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启动日再行诡计)
标的指数收盘价之比减去 1 后乘以 100%(时期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拆分或合
并,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经拆分或合并休养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启动日再行
诡计)
金管制东谈主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更换的其他指数
事件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称呼
天弘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往型敞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交往型敞开式
四、基金标的指数
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
五、基金的投资方向
致密追踪标的指数,追求追踪偏离度和追踪流毒的最小化,本基金力图将日
均追踪偏离度抑止在 0.35%以内,年化追踪流毒抑止在 4%以内。
六、基金的最低召募份额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召募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召募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东谈主民币。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用度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东谈主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居品贵府撮要的规则实施。
八、基金存续期限
不按时。
九、刊行纠合基金或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抗法律法例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
基金合同
金管制东谈主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召募并管制以本基金为方向 ETF 的纠合基金,
或为本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灵通场外申购、赎回等联系业务并制定、
公布相应的法则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期、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跳跃 3 个月,具体发售时期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投资东谈主可遴荐网上现款认购和网下现款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款认购是指投资东谈主通过基金管制东谈主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
券交往所网上系统以现款进行认购。
网下现款认购是指投资东谈主通过基金管制东谈主和/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
金进行的认购。
投资东谈主应当在基金管制东谈主和/或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
业时局,或者按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基
金管制东谈主不错根据具体情况休养本基金的发售方式,在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制东谈主、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和预计方式,请参
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制东谈主网站流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基金管制东谈主可依据现实情况增减、变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制东谈主网站公示。
合乎法律法例规则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东谈主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例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东谈主。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制东谈主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居品贵府撮要
中列示。基金认购用度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召募时期召募的资金存入特意账户,在基金召募步履末端前,任何东谈主
不得动用,灵验认购款项在召募时期产生的利息的处理方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
基金合同
书。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诡计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销售机构对认购央求的受理并不代表该央求一定获胜,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吸收到认购央求。认购的阐述以登记机构的阐述结果为准。对于认购央求及认
购份额的阐述情况,投资东谈主应实时查询并妥善专揽正当权柄,不然,由此产生的
投资东谈主任何损失由投资东谈主自行承担。
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对投资者的认购数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式请参看
招募说明书或联系公告。
三、基金份额认购的其他具体规则
投资东谈主认购原则、认购名额、认购份额的诡计公式、认购时期安排、投资东谈主
认购应提交的文献和办理的手续等事项,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根据联系法律法例以及本
基金合同的规则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流露。
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目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召募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召募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东谈主民币且基金认购东谈主数不少于 200 东谈主的条目下,基金
召募期届满或基金管制东谈主依据法律法例及招募说明书不错决定罢手基金发售,并
在 10 日内遴聘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讲述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召募达到基金备案条目的,自基金管制东谈主办理完结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阐述之日起,《基金合同》奏效;不然《基金合同》不奏效。基
金管制东谈主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阐述文献的次日对《基金合同》奏效事宜赐与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将基金召募时期召募的资金存入特意账户,在基金召募步履末端前,
任何东谈主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成奏效时召募资金的处理方式
要是召募期限届满,未赋闲基金备案条目,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承担下列工作:
期活期入款利息(税后)。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制东谈主完成联系
资金的退还工作;
酬。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召募支付之一切用度应由各
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数目和财富领域
《基金合同》奏效后,畅达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数目活气 200
东谈主或者基金财富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按时讲述中赐与
流露;畅达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讲述并建议处分决策,如不绝运作、调度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间隔基金合同等,并于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法律法例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则时,从其规则。
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
为了更好的追踪标的指数,基金管制东谈主可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公告。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期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事前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并依照《信息流露办法》的联系
规则提前公告。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制东谈主向登记机构央求办理,并由登记机构进行基金
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折算的比例和具体安排本基金管制东谈主将另行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理有的基金份
额数额将发生休养,但休养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理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
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因余数处理而产生的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的权益无本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将按照折算后的基
金份额享有权柄并承担义务。
要是基金份额折算经由中发生不可抗力或遇非凡情况无法办理,基金管制
东谈主可蔓延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基金份额折算的具体方法在份额折算公告中列示。
四、如改日本基金加多基金份额的类别,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
时,可对沿途基金份额类别进行折算,也可根据需要只对其中部分基金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折算。如本基金对部分基金份额类别进行折算,对于触及投票权、提
议召集权、召集权、诡计到会或出具表决观念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数目、表决权、基金财产计帐等需要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持基金份额过火占
总份额比例时,每一份未折算的基金份额与固定比例的已折算基金份额代表同等
权柄,其中固定比例指折算比例。
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往
一、基金份额上市
基金合同奏效后,具备下列条目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可依据《深圳证券交往所证
券投资基金上市法则》,向深圳证券交往所央求上市:
基金份额上市前,基金管制东谈主应与深圳证券交往所签订上市条约书。基金获
准在深圳证券交往所上市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按照联系规则发布基金上市交往公告
书。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往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往所的上市交往需遵命《深圳证券交往所交往
法则》、《深圳证券交往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法则》、《深圳证券交往所证券投
资基金交往和申购赎回实施笃定》等联系规则。
三、上市交往的停复牌、暂停上市、规复上市和间隔上市
本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往所上市后,如遇停复牌、暂停上市、规复上市或
间隔上市的情形,按照《深圳证券交往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法则》的联系规则执
行。
当本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往所联系规则所规则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目而应
当间隔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可由交往型敞开式基金变更为追踪标的指数的非上
市的敞开式指数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审议。基金间隔上市后,
场内份额的处理法则,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提前制定并公告。
若届时本基金管制东谈主已有以该指数动作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基金管制东谈主
将本着珍藏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正当权益的原则,履行稳妥的设施后与该指数基金合
并或者及第其他合适的指数动作标的指数。
四、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诡计与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或者基金管制东谈主寄托的其他机构在交往时期内根据基金管制东谈主
提供的申购赎回清单、汇率数据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诡计基金
基金合同
份额参考净值(IOPV),并由深圳证券交往所在交往时期内发布,供投资东谈主交
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具体诡计方法参见招募说
明书。
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休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诡计公式,并赐与公告。
五、联系法律法例、监管部门、登记机构及深圳证券交往所对基金上市交往
的法则等联系规则内容进行休养的,本基金合同相应赐与修改,并按照新规则执
行,且此项修改无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六、若深圳证券交往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加多了基金上市交
易的新功能,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在履行稳妥的设施后加多相应功能。
七、在不违抗法律法例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本基金不错央求在包括境酬酢易所在内的其他证券交往所上市交往,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八、法律法例、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往所对上市交往另有规则的,从其规
定。
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当今本基金的申购赎回选择全现款替代模式,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
金替代、现款差额过火他对价,即投资东谈主在场内不错现款申购、赎回办理本基金
的申购、赎回业务。
改日在条目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在场内灵通本基金什物申购赎
回方式或者其他现款申购、赎回之外的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联系
业务法则、申购赎回原则等联系事项届时将另行约定并公告。
一、申购和赎回时局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时局或按申
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制东谈主在脱手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可
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制东谈主网站公示。
在法律法例、基金合同及改日条目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制东谈主直销机构不错
灵通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期及办理方式基金管制东谈主将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敞开日实时期
投资东谈主在敞开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期为上海证券交往
所、深圳证券交往所正常交往日的交往时期(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往日,则
本基金不敞开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制东谈主根据法
律法例、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则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奏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往阛阓、证券/期货交往所交往时
间变更、港股通交往法则变更或其他非凡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制东谈主将视
情况对前述敞开日及敞开时期进行相应的休养,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流露
办法》的联系规则在规则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可根据现实情况照章决定本基金脱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历,具体
业务办理时期在申购脱手公告中规则。
基金管制东谈主自基金合同奏效之日起不跳跃 3 个月脱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期在赎回脱手公告中规则。
基金合同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往之前脱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央求上市时期,
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脱手与赎回脱手时期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在申购、赎回敞开日前依
照《信息流露办法》的联系规则在规则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脱手时期。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不受挫伤并得到公谈对待。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法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
新的法则实施,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基金管制东谈主可在法律法例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休养。基金管制东谈主
必须在新法则脱手实施前依照《信息流露办法》的联系规则在规则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设施
本基金按照深圳证券交往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的联系规则
进行申购、赎回,具体业务的办理时期请参见联系公告。
投资者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制东谈主规则的设施,在敞开日的具体业
务办理时期建议申购、赎回的央求。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不然所提交的申
购央求不成立。投资者提交赎回央求时,必须持有富饶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款,
不然所提交的赎回央求不成立。
投资东谈主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献和办理手续、办理时期、处理
法则等在降服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则的前提下,以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具
体规则为准。
投资东谈主申购、赎回央求在受理应日进行阐述。如投资东谈主未能提供合乎要求的
基金合同
申购对价,则申购央求不成立。如投资东谈主理有的合乎要求的基金份额不及或未能
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款,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合乎要求的赎回对
价或投资东谈主提交的赎回央求跳跃基金管制东谈主设定确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
计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或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
限,则赎回央求不成立。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对申购、赎回央求的受理并不代表该央求一定获胜,而仅
代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照实吸收到该央求。申购、赎回央求的阐述以登记机构的
阐述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央求的阐述情况,投资东谈主应实时查询并妥善专揽
正当权柄,不然,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计帐交收与登记法则适用《业务法则》及与各方联系
条约的联系规则,详见招募说明书。
要是基金管制东谈主在计帐交收时发现不成正常践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法则》
及与各方联系条约进行处理。
基金管制东谈主及登记机构在不违抗法律法例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
东谈主本质性利益的前提下,对计帐交收与登记的办理时期、方式进行休养,基金管
理东谈主将在休养实施前依照联系规则在规则媒介上赐与公告。
投资东谈主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则按时足额支付应
付的现款差额和现款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东谈主原因导致现款差额或现款替代退补款
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制东谈主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东谈主追偿并要求其承
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或基金财富的损失。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目限制
申购、赎回单元由基金管制东谈主确定和休养,具体规则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联系公
告。
定详见申购赎回清单。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联系公告。
基金合同
申购份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则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联系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选择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断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基金管制东谈主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抑止的需要,可选择上述措施对基金领域赐与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制东谈主联系公告。
或者新增基金领域抑止措施。基金管制东谈主必须在休养实施前依照《信息流露办法》
的联系规则在规则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对价、用渡过火用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今日收市后
诡计,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遇非凡情况,经履行稳妥设施,不错稳妥
蔓延诡计或公告。
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应托福的现
金替代、现款差额过火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
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交往所开市前公告。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模式见招募说明书。
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往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联系用度,具体规则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或联系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在不违抗联系法律法例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本质性利
益的情况下对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诡计和公
告时期进行休养并公告。
七、断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可断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东谈主的申购央求:
基金合同
投资东谈主的申购央求。
诡计当日基金财富净值。
能对基金事迹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挫伤现存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的情形。
格且选择估值工夫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首要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央求。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份额上限。
一笔新的申购央求被阐述获胜,会使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跳跃申购赎回清单中规
定的申购份额上限时,该笔申购央求将被断绝。
者 IOPV 诡计失实、申购赎回清单编制失实。
申购,或者指数编制机构、深圳证券交往所等因特别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
制或编制欠妥。上述特别情况指基金管制东谈主无法预念念并不可抑止的情形,包括但
不限于系统故障、收罗故障、通信故障、电力故障、数据失实等。
变化、发生证券交往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往特别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
者沿途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港股通进行正常交往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9、10、11、12、13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制东谈主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东谈主申购央求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根据联系规则在规则
基金合同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要是投资东谈主的申购央求被沿途或部分断绝的,被断绝
的申购对价将退还给投资东谈主。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搁置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实时规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减慢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可暂停接受投资东谈主的赎回央求或减慢支付赎回
对价:
投资东谈主的赎回央求或减慢支付赎回对价。
诡计当日基金财富净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管制东谈主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赎回央求。
格且选择估值工夫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首要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减慢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央求。
总赎回份额达到基金管制东谈主所设定的上限。
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往特别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沿途港股通服务,或
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港股通进行正常交往的情形。
发生上述 1、2、3、4、5、7、8、9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制东谈主决定暂停赎回
或减慢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根据联系规则在规则媒介上刊登暂停赎
回公告并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央求,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足额兑
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搁置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实时规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
联系规则在规则媒介公告。
九、其他申购赎回方式
基金合同
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根据具体情况灵通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场外申购赎回
的具体办理方式等联系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ETF,致密追踪标的指数表露,追求追踪偏离度和追踪流毒最小化,选择敞开式
运作方式的基金。若本基金推出纠合基金,在本基金上市之前,纠合基金不错特
殊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用度。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休养基金申购赎回方式或申购赎回对价组成,并提前公告。
多个或单个投资者辘集其持有的现款、组合证券或单券,共同组成最小申购、赎
回单元或其整数倍,进行申购。
订书面寄托代理条约。
十、基金计帐交收与登记模式的休养或新增
若深圳证券交往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针对交往型敞开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推出新的计帐交收与登记模式并引入新的申购、赎回方式或休养
现存的计帐交往与登记模式,本基金管制东谈主有权休养本基金的计帐交收与登记模
式及申购、赎回方式,或新增本基金的计帐交收与登记模式并引入新的申购、赎
回方式,届时将发布公告赐与流露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赐与更新,
无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审议。
十一、基金份额拆分与合并
基金成立后,在法律法例规则的范围内,在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
致的情况下,本基金可实施基金份额拆分或合并。
基金份额拆分或合并是在保持现存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财富总值不变的前提下,
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持有基金份额的对应关系,是再行列示基金财富的一种方式。
基金份额拆分或合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权益无本质性影响。
十二、基金的转托管、非交往过户、冻结及解冻等其他业务
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法则,受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非交往过户、冻结与
基金合同
解冻等其他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用度。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不违抗法律法例规则且条目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制东谈主可受理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通过中国证监会招供的交往时局或者交往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央求并由登
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制东谈主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
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应根据基金管制东谈主公告的业务法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
务。
十四、在不违抗联系法律法例规则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
无本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制东谈主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以及
联系业务的安排进行补充和休养并提前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及权柄义务
一、基金管制东谈主
(一) 基金管制东谈主简况
称呼:天弘基金管制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磨砺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 3678 号宝风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东谈主:黄辰立
缔造日历:2004 年 11 月 8 日
批准缔造机关及批准缔造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 号
组织体式:有限工作公司
注册本钱:东谈主民币 5.143 亿元
存续期限:不绝计算
预计电话:(022)83310208
(二) 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权柄与义务
括但不限于:
(1)照章召募资金;
(2)自《基金合同》奏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例和《基金合同》寥寂运用
并管制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制费以及法律法例规则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用度;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则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联系法律规则监督基金托管东谈主,如觉得基金托管
东谈主违抗了《基金合同》及国度联系法律规则,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选择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东谈主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东谈主;
(8)遴荐、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联系步履进行监督和处
理;
基金合同
(9)担任或寄托其他合乎条目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取《基金合同》规则的用度;
(10)依据《基金合同》及联系法律规则决定基金收益的分拨决策;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断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央求;
(12)依照法律法例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专揽推动权柄,为基金的利
益专揽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柄;
(13)在法律法例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照章为基金进行融资及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
(14)以基金管制东谈主的口头,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利益专揽诉讼权柄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步履;
(15)遴荐、更换讼师事务所、司帐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合乎联系法律、法例的前提下,制订和休养联系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等的业务法则;
(17)决定本基金证券交往结算模式的调度(包括由证券公司交往结算模式
调度为托管东谈主结算模式,或由托管东谈主结算模式调度为证券公司交往结算模式)。
若本基金选择“证券公司交往结算模式”的,基金管制东谈主有权遴荐代表本基金进
行场内交往、动作结算参与东谈主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的证券经纪商,并签订证券经
纪服务条约;
(18)法律法例及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柄。
括但不限于:
(1)照章召募资金,办理或者寄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奏效之日起,以诚笃信用、严慎奋勉的原则管制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富饶的具有专科履历的东谈主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科化
的计算方式管制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里面风险抑止、监察与稽核、财务管制及东谈主事管制等轨制,
保证所管制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制东谈主的财产相互寥寂,对所管制的不同基金辞别
基金合同
管制,辞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过火他联系规则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我方及任何第三东谈主谋取利益,不得寄托第三东谈主运作基金财产;
(7)照章接受基金托管东谈主的监督;
(8)选择稳妥合理的措施使诡计基金份额认购价钱、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的方法合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献的规则,按联系规则诡计并公告基金净值信
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司帐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司帐讲述;
(10)编制季度讲述、中期讲述和年度讲述;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过火他联系规则,履行信息流露
及讲述义务;
(12)保守基金营业秘要,不表露基金投资诡计、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过火他联系规则另有规则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流露前应予守秘,不
向他东谈主表露,但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提供或因向审计、法律等外
部专科照看人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拨决策,实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东谈主分拨基金收益;
(14)按规则受理申购与赎回央求,实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过火他联系规则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照章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6)按规则保存基金财产管制业务行动的司帐账册、报表、记载和其他相
关贵府不少于法定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献或贵府在规则时期发出,况兼
保证投资者约略按照《基金合同》规则的时期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联系的
公开贵府,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目下得到联系贵府的复印件;
(18)组织并插足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援手、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拨;
(19)面对散伙、照章被取销或者被照章宣告歇业时,实时讲述中国证监会
并陈述基金托管东谈主;
(20)因违抗《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挫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正当
基金合同
权益时,应当承担抵偿工作,其抵偿工作不因其退任而除名;
(21)监督基金托管东谈主按法律法例和《基金合同》规则履行我方的义务,基
金托管东谈主违抗《基金合同》变成基金财产损失机,基金管制东谈主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东谈主利益向基金托管东谈主追偿;
(22)当基金管制东谈主将其义务寄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联系基
金事务的步履承担工作;
(23)以基金管制东谈主口头,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专揽诉讼权柄或实施其
他法律步履;
(24)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召募时期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目,《基金合同》不成
奏效,基金管制东谈主承担沿途召募用度,将已召募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入款利
息(税后)在基金召募期末端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东谈主。联系机构将协助基金
管制东谈主完成联系资金的退还工作;
(25)实施奏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名册,按规则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供基金份额
持有东谈主名册贵府;
(27)法律法例及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东谈主
(一) 基金托管东谈主简况
称呼: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摆脱贸易磨砺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邮政编码:200336)
法定代表东谈主:任德奇
成立地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批准缔造机关及批准缔造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 81 号文和中国东谈主民
银行银发[1987]40 号文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组织体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本钱:742.63 亿元东谈主民币
存续时期:不绝计算
基金合同
(二) 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权柄与义务
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奏效之日起,照章律法例和《基金合同》的规则安全
援手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取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例规则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用度;
(3)监督基金管制东谈主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制东谈主有违抗《基
金合同》及国度法律法例步履,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东谈主的利益变成首要损失的
情形,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选择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联系阛阓法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债券托管账户
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往资金计帐;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6)在基金管制东谈主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制东谈主;
(7)法律法例及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柄。
括但不限于:
(1)以诚笃信用、奋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援手基金财产;
(2)缔造特意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合乎要求的营业时局,配备富饶的、
及格的老到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东谈主员,负责基金财产托职业宜;
(3)建立健全里面风险抑止、监察与稽核、财务管制及东谈主事管制等轨制,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东谈主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寥寂;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辞别成就账户,寥寂核算,分账管制,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成就、资金划拨、账册记载等方面相互寥寂;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过火他联系规则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我方及任何第三东谈主谋取利益,不得寄托第三东谈主托管基金财产;
(5)援手由基金管制东谈主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联系的首要合同及联系凭证;
(6)按规则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
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投资指示,实时办理计帐、
基金合同
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营业秘要,除《基金法》、《基金合同》过火他联系规则另
有规则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流露前赐与守秘,不得向他东谈主表露,但监管机构、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提供或因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科照看人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制东谈主诡计的基金财富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对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行动联系的信息流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司帐讲述、季度讲述、中期讲述和年度讲述出具观念,说
明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各进犯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则进行;要是
基金管制东谈主有未实施《基金合同》规则的步履,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东谈主是否选择
了稳妥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行动的记载、账册、报表和其他联系贵府,保存期
限应合乎法定最低要求;
(12)从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其寄托的登记机构处吸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名册;
(13)按规则制作联系账册并与基金管制东谈主查对;
(14)依据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指示或联系规则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过火他联系规则,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东谈主大会或配合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照章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6)按照法律法例和《基金合同》的规则监督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投资运作;
(17)插足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援手、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拨;
(18)面对散伙、照章被取销或者被照章宣告歇业时,实时讲述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制机构,并陈述基金管制东谈主;
(19)因违抗《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机,应允担抵偿工作,其抵偿
工作不因其退任而除名;
(20)按规则监督基金管制东谈主按法律法例和《基金合同》规则履行我方的义
务,基金管制东谈主因违抗《基金合同》变成基金财产损失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利益向基金管制东谈主追偿;
基金合同
(21)实施奏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例及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步履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基
金合同》确当事东谈主,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动作《基
金合同》当事东谈主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署名为必要条目。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正当权益。
利包括但不限于:
(1)共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拨计帐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照章并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则转让或者央求赎回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
(4)按照规则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5)出席或者托付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审议事项专揽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流露的基金信息贵府;
(7)监督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服务机构挫伤其正当权益的步履依
法拿告状讼或仲裁;
(9)法律法例及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柄。
务包括但不限于:
(1)看重阅读并降服《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居品贵府撮要等信
息流露文献;
(2)了解所投资基金居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才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作念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宥恕基金信息流露,实时专揽权柄和履行义务;
基金合同
(4)缴纳基金认购款项、申购对价、现款差额及法律法例和《基金合同》
所规则的用度;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蚀或者《基金合同》间隔的
有限工作;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过火他《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正当权益的行动;
(7)实施奏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往经由中因任何原因获取的欠妥得利;
(9)降服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联系交往及业
务法则;
(10)提供基金管制东谈主和监管机构照章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实时常的更新和
补充,并保证其实在性;
(11)法律法例及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合同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理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领有对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在本基金获胜召募并运作之后,如基金管制东谈主管制本基金的纠合基金的:
鉴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纠合基金的联系性,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不错凭所持有的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径直插足或者托付代表插足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表决。在诡计参会份额和计票时,本基金纠合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理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东谈主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纠合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额乘以该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所持有的本基金纠合基金份额占本基金纠合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诡计结果按
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应以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口头代表本基金联
接基金的整体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身份专揽表决权,但
可接受本基金纠合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寄托以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东谈主代理东谈主的身份插足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并参与表决。
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代表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提议
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须先遵命本基金纠合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召开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由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基金管
理东谈主代表本基金纠合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大会。
一、召开事由
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间隔《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制东谈主;
(3)更换基金托管东谈主;
(4)调度基金运作方式;
(5)调高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报答法式;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方向、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设施;
(10)间隔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目而被深圳证券交往所间隔
上市的除外;
(11)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2)单独或系数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东谈主(以基金管制东谈主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诡计,下同)就归拢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3)对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权柄和义务产生首要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例、《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事项。
无本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法律法例要求加多的基金用度的收取;
(2)休养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例、联系证券交往所或者登记机构的联系业务法则发
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触及《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权柄义务关系发生首要变化;
(5)休养本基金份额类别的成就;
(6)基金管制东谈主、联系证券交往所、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休养有
关认购、申购、赎回、基金交往、非交往过户、转托管、质押、收益分拨等业务
法则(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赎回清单的休养、敞开时期的休养等);
(7)履行稳妥设施后,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基金合同
(8)召募并管制以本基金为方向 ETF 的纠合基金、在其他证券交往所上市、
灵通场外申购赎回、跨系统转托管等业务;
(9)本基金的纠合基金选择非凡申购或其他方式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10)按照法律法例和《基金合同》规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东谈主及召集方式
金管制东谈主召集。
建议书面提议。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奉告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管制东谈主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由基金托管东谈主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奉告基金管制
东谈主,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应当向基金管制东谈主建议书面提议。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奉告建议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东谈主代表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管制东谈主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仍觉得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建议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东谈主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奉告建议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代表和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配合。
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而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齐不召集的,单独或系数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配合,不得阻隔、打扰。
基金合同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陈述时期、陈述内容、陈述方式
告。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和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期、地点和会议体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设施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寄托讲解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东谈主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灵验期限等)、投递时期和地点;
(5)会务常设预计东谈主姓名及预计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献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东谈主需要陈述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所选择的具体通信方式、寄托的公证机关过火联
系方式和预计东谈主、表决观念寄交的截止时期和收取方式。
决观念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东谈主为基金托管东谈主,则应另行书面陈述基金管制东谈主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观念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东谈主为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则应另行
书面陈述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到指定地点对表决观念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拒不派代表对表决观念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观念
的计票着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信开会方式或法律法例、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东谈主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大会,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着力。现场开
会同期合乎以下条目时,不错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议程:
基金合同
(1)躬行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寄托东谈主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寄托东谈主的代理投票授权寄托讲解合乎法律法例、《基金合
同》和会议陈述的规则,况兼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制东谈主理有的登记贵府
相符;
(2)经查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流露,
灵验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灵验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东谈主不错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时期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再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再行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灵验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体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畴昔投递至召集东谈主指定的地址或
系统。通信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期合乎以下条目时,通信开会的方式视为灵验:
(1)会议召集东谈主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陈述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联系教唆性公告;
(2)召集东谈主按基金合同约定陈述基金托管东谈主(要是基金托管东谈主为召集东谈主,
则为基金管制东谈主)到指定地点对表决观念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东谈主在基金托
管东谈主(要是基金托管东谈主为召集东谈主,则为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陈述规则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表决观念;基金托管东谈主或基金管制东谈主经
陈述不插足收取表决观念的,不影响表决着力;
(3)本东谈主径直出具表决观念或授权他东谈主代表出具表决观念的,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东谈主径直出具表决观念或授权他东谈主代表出具表决观念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东谈主不错在原公
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时期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
再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再行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
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东谈主径直出具表决观念或授权他东谈主代表出
基金合同
具表决观念;
(4)上述第(3)项中径直出具表决观念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或受托代表他东谈主
出具表决观念的代理东谈主,同期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观念的
代理东谈主出具的寄托东谈主理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寄托东谈主的代理投票授权寄托讲解符
正当律法例、《基金合同》和会议陈述的规则,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载相符。
东谈主也不错选择收罗、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选择收罗、电话或其他方式
授权他东谈主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东谈主确定并在会议陈述中列明。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选择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
式相团结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会议设施比照现场开会和通信方式开
会的设施进行。
五、议事内容与设施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的首要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首要修
改、决定间隔《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制东谈主、更换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例及《基金合同》规则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东谈主觉得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商议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召集东谈主发出召集合议的陈述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前实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不得对未事前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领先由大会主理东谈主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则设施确定和公
布监票东谈主,然后由大会主理东谈主宣读提案,做生意议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理东谈主为基金管制东谈主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制东谈主授权代表未能主理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理;要是基金管制东谈主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授权代表均未能主理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
代理东谈主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又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动作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主理东谈主。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拒不出席或主
基金合同
持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作出的决议的着力。
会议召集东谈主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东谈主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插足会议东谈主员姓名
(或单元称呼)、身份讲解文献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寄托东谈主
姓名(或单元称呼)和预计方式等事项。
(2)通信开会
在通信开会的情况下,领先由召集东谈主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陈述的表决
截止日历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东谈主统计沿途灵验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灵验;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则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念出。除法律法例、监管机构另
有规则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调度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制东谈主或者基金托
管东谈主、间隔《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灵验。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选择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选择通信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悖把柄讲解,不然提交
合乎会议陈述中规则的阐述投资者身份文献的表决视为灵验出席的投资者,口头
合乎会议陈述规则的表决观念视为灵验表决,表决观念邋遢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观念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归拢项提案内并排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在上述法则的前提下,具体法则以召集东谈主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和会知为
准。
七、计票
基金合同
(1)如大会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主理
东谈主应当在会议脱手后晓谕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代理东谈主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代表与大会召集东谈主授权的又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东谈主;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自行召集或大会固然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然而基金管
理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主理东谈主应当在会议脱手
后晓谕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代表担任监票
东谈主。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着力。
(2)监票东谈主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表决后立即进行盘货并由大会主理东谈主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要是会议主理东谈主或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或代理东谈主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
议,不错在晓谕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再行盘货。监票东谈主应当进行
再行盘货,再行盘货以一次为限。再行盘货后,大会主理东谈主应当赶紧公布再行清
点结果。
(4)计票经由应由公证机关赐与公证,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着力。
在通信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东谈主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东谈主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则为基金管制东谈主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经由赐与公证。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拒派代
表对表决观念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奏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召集东谈主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奏效。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自奏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则媒介上公告。要是选择
通信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文凭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应当实施奏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大会的决议。奏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对整体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基金管制
基金合同
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均有敛迹力。
九、本部分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目、议事设施、表决
条目等规则,但凡径直援用法律法例或监管法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例或监管
法则修改导致联系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基金管制东谈主
提前公告后,可径直对本部天职容进行修改和休养,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
会审议。
基金合同
第十一部分 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条目和设施
一、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间隔的情形
(一) 基金管制东谈主职责间隔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制东谈主职责间隔:
(二) 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间隔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间隔:
二、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设施
(一) 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更换设施
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插足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奏效;
金管制东谈主;
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奏效后 2 日内在规则媒介公告;
料,实时向临时基金管制东谈主或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办理基金管制业务的交代手续,临
基金合同
时基金管制东谈主或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实时吸收。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或临时基金管制东谈主
应与基金托管东谈主查对基金财富总值和净值;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赐与公告,同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用度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称呼中与原基金管制东谈主联系的称呼字样。
(二) 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设施
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插足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奏效;
金托管东谈主;
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奏效后 2 日内在规则媒介公告;
贵府,实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交代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实时吸收。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或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基金管制东谈主查对
基金财富总值和净值;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赐与公告,同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用度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同期更换的条目和设施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提名新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
东谈主;
基金合同
管东谈主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奏效后 2 日内在规则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新任或临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吸收基金管制业务,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接
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应依据法律法例和基
金合同的规则络续履行联系职责,并保证不作念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利益变成损
害的步履。原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在络续履行联系职责时期,仍有权按照本
基金合同的规则收取基金管制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对于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更换条目和设施的约定,但凡径直
援用法律法例或监管法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例或监管法则修改导致联系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径直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休养,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管制东谈主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过火他联系规则订
立托管条约。
缔结托管条约的宗旨是明确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基金管制东谈主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诡计、收益分拨、信息流露及相互监督等联系事宜中的权柄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基金合同未尽的基金托职业宜以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签署的基金托管
条约为准。
基金合同
第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过户、计帐和结算及联系业
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东谈主基金账户/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制、基金份额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阐述、计帐和结算、代理披发红利、建立并援手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名册和办理非交往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管制东谈主寄托的其他合乎条目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制东谈主寄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东谈主签订寄托代
理条约,以明确基金管制东谈主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深圳证券账户管制、
基金份额登记、计帐及基金交往阐述、披发红利、建立并援手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名
册等事宜中的权柄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本基金的登记业务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负责办理。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柄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柄:
休养,并依照联系规则于脱手实施前在规则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深圳证券账户
基金合同
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 20 年;
该守秘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抵偿工作,但司法强制检
查情形及法律法例及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其他必要的服务;
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方向
致密追踪标的指数,追求追踪偏离度和追踪流毒的最小化,本基金力图将日
均追踪偏离度抑止在 0.35%以内,年化追踪流毒抑止在 4%以内。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此
外,为更好地竣事基金的投资方向,本基金还不错投资于国内照章刊行上市的非
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港股通标的股票过火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单子、方位政府债、政府营救
债券、政府营救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调度债券、可
交换债券、分离交往可转债、中期单子、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
阛阓器用、同行存单、债券回购、财富营救证券、银行入款、金融养殖器用(国
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例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器用(但须合乎中国证监会的联系规则)。
本基金不错根据联系法律法例的规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例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履行稳妥
设施后,不错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过火备选成份股的
比例不低于基金财富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款基金财富的 80%;每个交往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往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往保证金一倍的现款,其中现款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过火他金融器用的投资比例依照
法律法例或监管机构的规则实施。
如法律法例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履行适
当设施后,不错休养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选择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过火权重构建基金
基金合同
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过火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休养。当预期成
份股发生休养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成等步履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等对本基金追踪标的指数的后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非凡情况(如流动性
不及、成份股长久停牌、法律法例限制等)导致流动性不实时,或其他原因导致
无法灵验复制和追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对投资组合管制进行稳妥变通
和休养,从而使得投资组合致密地追踪标的指数。
非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例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
份股流动性严重不及;(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长久停牌;(4)因基金的申购和
赎回等对本基金追踪标的指数的后果可能带来影响;(5)由于交往成本、交往
轨制等原因导致基金无法实时完成投资组合的同设施整;(6)其它合理原因导
致本基金管制东谈主对标的指数的追踪组成严重制约等。
在正常阛阓情况下,本基金力图日均追踪偏离度的全齐值不跳跃 0.35%,年
化追踪流毒不跳跃 4%。当追踪偏离度和年化追踪流毒跳跃上述方向范围时,基
金管制东谈主将通过归因分析模子找出追踪流毒的开端,并选择合理措施幸免追踪偏
离度和追踪流毒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对港股通的股票,以被迫复制为原则,以标的指数中的成份股和备选
成份股为依据进行配置。同期,本基金以裁减追踪流毒为宗旨,稳妥配置成份股
和备选成份股之外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侧重从下到上的研
究方法,对上市公司所处的成长阶段、盈利模式、管制团队、转变才气等中枢要
素进行概述判断,选出优质公司进行少量投资,从而达到在保证基金财富流动性
的基础上裁减追踪流毒的宗旨。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阛阓交往互联互
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阛阓,不使用及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
行境外投资。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化商酌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
析相团结的方式,精选出具有相比上风的存托凭证。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宗旨是在保证基金财富流动性的基础上,裁减追踪流毒。
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制东谈主将通过对宏不雅经济运行趋势及财政货币策略变化的商酌分析,以定
量辅助技能瞻望改日阛阓利率趋势及利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概述运用久期抑止、
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等多种投资策略进行个券遴荐。
其中,可调度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投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
值和内嵌期权价值,本基金管制东谈主将对可调度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
遴荐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调度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本基金投资财富营救证券将概述运用久期管制、收益率弧线、个券遴荐和把
抓阛阓交往契机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降服法律法例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
商酌和流动性管制,遴荐经风险休养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取
长久贯通收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严格根据风险管制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宗旨,对冲
系统性风险和某些非凡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股指期货的投资主要选择流动性
好、交往活跃的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裁减
股票仓位经常休养的交往成本和追踪流毒,达到灵验追踪标的指数的宗旨。
本基金可基于严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宗旨,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
进行管制,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往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
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制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宗旨参与股票期权交往。
本基金将团结投资方向、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例的联系限制和要
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往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为更好的竣事投资方向,在加强风险珍视并降服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管制的需要,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阛阓
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
流动秉性况等身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投资时机、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基金合同
若联系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例和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
最新规则,以合乎上述法律法例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改日,跟着投资器用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方向及本基金风
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履行稳妥设施后,相应休养和更新联系投资策略,并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谨守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财富净
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款基金财富的 80%;每个交往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往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往保证金一
倍的现款,其中现款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2)本基金投资于归拢原始权益东谈主的种种财富营救证券的比例,不得跳跃
基金财富净值的 10%;
(3)本基金持有的沿途财富营救证券,其市值不得跳跃基金财富净值的 20%;
(4)本基金持有的归拢(指归拢信用级别)财富营救证券的比例,不得跳跃
该财富营救证券领域的 10%;
(5)本基金管制东谈主管制的沿途基金投资于归拢原始权益东谈主的种种财富营救
证券,不得跳跃其种种财富营救证券系数领域的 10%;
(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财富营救证券。
基金持有财富营救证券时期,要是其信用等第下落、不再合乎投资法式,应在评
级讲述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赐与沿途卖出;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刊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跳跃本基金的总
财富,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目不跳跃拟刊行股票公司本次刊行股票的总量;
(8)基金财富总值不跳跃基金财富净值的 140%;
(9)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往,需谨守下述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职何交往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跳跃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在职何交往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跳跃基金财富净值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
基金合同
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财富营救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财富
(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职何交往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
跳跃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职何交往日内交往(不包括平仓)的股指
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跳跃上一交往日基金财富净值的 20%;本基金所持有的
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系数(轧差诡计)应当合乎基金合同
对于股票投资比例的联系约定;
本基金在职何交往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跳跃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本基金在职何交往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洋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本基金在职何交往日内交往(不包括平仓)的
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跳跃上一交往日基金财富净值的 30%;本基金所持
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洋债期货合约
价值,系数(轧差诡计)应当合乎基金合同对于债券投资比例的联系约定;
(10)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往,应当合乎下列要求:基金因未平仓的期权
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柄金总额不得跳跃基金财富净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期权
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
金或交往所法则招供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款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
不得跳跃基金财富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诡计;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财富的市值系数不得跳跃基金财富净值
的 15%;因证券阛阓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领域变动等基金管制东谈主之外
的身分甚至基金不合乎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财富
的投资;
(12)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往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
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跳跃基金财富净值的 95%;
(13)在最近 6 个月内日均基金财富净值不低于 2 亿元的前提下,本基金可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参与转融通证券
出借业务的财富不得跳跃基金财富净值的 30%,出借期限在 10 个交往日以上的
出借证券应适用本条第(11)款的限制规则;同期,本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单只
证券不得跳跃本基金持有该证券总量的 3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跳跃
基金合同
因证券/期货阛阓波动、证券刊行东谈主合并、基金领域变动等基金管制东谈主之外
的身分甚至基金投资不合乎上述规则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得新增出借业务;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居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往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往的,可接受质押品的禀赋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1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往的股票实施,与境
内上市交往的股票合并诡计,法律法例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则从其规则;
(16)法律法例及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6)、(11)、(13)、(14)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阛阓波动、
证券刊行东谈主合并、基金领域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休养、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
限制等基金管制东谈主之外的身分甚至基金投资比例不合乎上述规则投资比例的,基
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 10 个交往日内进行休养,但中国证监会规则的非凡情形除外。
法律法例另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自基金合同奏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联系约定。在上述时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合乎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搜检自本基金合同奏效之日
起脱手。
要是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
规则为准。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制东谈主在
履行稳妥设施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联系限制,但须提前公告。
为珍藏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行动:
(1)承销证券;
(2)违抗规则向他东谈主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尽工作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然而法律法例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则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出资;
(6)从事内幕交往、独揽证券交往价钱过火他不正直的证券交往行动;
(7)法律、行政法例和中国证监会规则不容的其他行动。
基金合同
基金管制东谈主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过火控股推动、现实
抑止东谈主或者与其有首要历害关系的公司刊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首要关联交往的,应当合乎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谨守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利益优先原则,珍视利益温情,建立健全里面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阛阓公谈合理价钱实施。联系交往必须事前得到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例赐与流露。首要关联交往应提交基金管制东谈主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寥寂董事通过。基金管制东谈主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旧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对上述不容步履和/或关联交往要求作出强制性休养的,
本基金应当按照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的规则实施;如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修改或
休养触及本基金的不容步履和/或关联交往要求,且该等休养或修改属于非强制
性的,则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后,可按照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休养
或修改后的规则实施,但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实施法律法例或监管部门休养或修改后的
规则前,应在履行稳妥设施后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流露义务。
五、事迹相比基准
本基金的事迹相比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收益
率(经估值汇率休养)。
改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合乎要求(因成份股价钱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
外的身分甚至标的指数不合乎要求以及法律法例、监管机构另有规则的情形除
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讲述并建议处分决策,如调度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
间隔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大会未获胜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间隔。
但若标的指数及事迹相比基准变更对基金投资无本质性不利影响(包括但不
限于编制机构称呼变更、指数改名等),基金管制东谈主可在履行稳妥设施后变更标
的指数和事迹相比基准并实时公告。
自指数编制机构罢手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处分决策确按时期,基金管制
东谈主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往日的指数信息谨守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利益优先原则援手基金投资运作。
六、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合同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搀杂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阛阓基金。本基金选择完全复制法追踪标的指数的表露,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阛阓相通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证券阛阓,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阛阓的风险。
七、基金管制东谈主代表基金专揽推动或债权东谈主权柄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利益;
东谈主牟取任何欠妥利益。
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财富总值
基金财富总值是指基金领有的种种有价证券及单子价值、银行入款本息和基
金应收款项以过火他财富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财富净值
基金财富净值是指基金财富总值减去基金欠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东谈主或基金管制东谈主根据联系法律法例、范例性文献为本基金开立资金
账户、证券账户、债券托管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
账户与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
以过火他基金财产账户相寥寂。
四、基金财产的援手和责罚
本基金财产寥寂于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东谈主援手。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工作,其债权东谈主不得对本基金财产专揽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柄。除照章律法例和《基金合同》的规则责罚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因照章散伙、被照章取销或者被照章宣告歇业等原
因进行计帐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计帐财产。基金管制东谈主管制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富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制东谈主管制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自己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实施。
基金合同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财富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联系的证券交往时局的交往日以及国度法律法例
规则需要对外流露基金净值的非交往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领有的股票、存托凭证、金融养殖器用、债券、财富营救证券和银行
入款本息、应收款项、其他投资等财富及欠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制东谈主在确定联系金融财富和金融欠债的公允价值时,应合乎《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联系规则。
(一)对存在活跃阛阓且约略获取交流财富或欠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
日有报价的,除司帐准则规则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休养地应用于该资
产或欠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往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
量的首要事件的,应选择最近交往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把柄标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往日的报价不成实在反应公允价值的,打发报价进行休养,确定公允
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交流,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交流财富或欠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工夫中筹商不同特征身分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财富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要是该限制是针对财富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工夫中不应将该限制作
为特征筹商。此外,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应试虑因其无数持有联系财富或欠债所产生的
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阛阓的投资品种,应选择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况兼有富饶
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营救的估值工夫确定公允价值。选择估值工夫确定公允价
值时,应优先使用可不雅察输入值,只消在无法取得联系财富或欠债可不雅察输入值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不错使用不可不雅察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首要变化或证券刊行东谈主发生影响证券价钱的首要事件,
使潜在估值休养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财富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打发估值
进行休养并确定公允价值。
基金合同
四、估值方法
(1)交往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往所挂
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往的,且最近交往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或证券刊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钱的首要事件的,以最近交往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有充足把柄(最近交往日后发生了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首要
事件等)标明估值日或最近交往日的报价不成实在反应公允价值的,可参考访佛
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首要变化身分,休养最近交往市价,确定公允价钱;
(2)交往所上市交往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及第估值日第三
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3)交往所上市交往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及第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惟一估值全价或推选估值全价进行估
值;
(4)交往所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专揽回售权的,在回售登记
日至现实收款日历间及第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惟一估值
全价或推选估值全价进行估值;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专揽回售权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钱进行估值;
(5)对于在交往所阛阓上市交往的公劝诱行的可调度债券等有活跃阛阓的
含转股权的债券,实行全价交往的债券及第估值日收盘价动作估值全价;实行净
价交往的债券及第估值日收盘价并加计每百元税前应计利息动作估值全价;
(6)对于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且不存在活跃阛阓的固定收益品种,选择在
当前情况下适用况兼有富饶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营救的估值工夫确定其公允
价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往所挂牌
的归拢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往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初次公劝诱行未上市的股票,选择估值工夫确定公允价值;
(3)在刊行时明确一按时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劝诱行股票、
初次公劝诱行股票时公司推动公劝诱售股份、通过巨额交往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
基金合同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刊行未上市、回购交往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
管机构或行业协会联系规则确定公允价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估值。对银行间阛阓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
按照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惟一估值全价或推选估值
全价估值。对银行间阛阓上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专揽回售权的,在
回售登记日至现实收款日历间及第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
惟一估值全价或推选估值全价进行估值;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专揽
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钱进行估值。
值。
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往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首要变化的,选择最近交往日结算
价估值。
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往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首要变化的,选择最近交往日结算
价估值。
会的联系规则进行估值。
币,其对东谈主民币汇率以估值日中国东谈主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东谈主民币汇率中间
价或其他不错反应公允价值的汇率为准。
税收: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例和基金投资境表里股票阛阓交往互联互通机制
触及的境酬酢易时局所在地的法律法例规则应缴纳的各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责
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则休养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现实交征税金与
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各异的,基金将在联系税金休养日或现实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
值休养。
基金合同
金管制东谈主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东谈主约定后,按最能反应公允价值的价钱估值。
按国度最新规则估值。
如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估值违抗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联系法律法例的规则或者未能充分珍藏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时,应立即陈述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两边协商处分。
根据联系法律法例,基金财富净值诡计和基金司帐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制东谈主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司帐工作方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联系的会
计问题,如经联系各方在对等基础上充分商议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观念,按照
基金管制东谈主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诡计结果对外赐与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
基金变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往日基金财富净值诡计顺延失实而引起的损失,基金
托管东谈主不承担任何工作。
五、估值设施
额的余额数目诡计,精准到 0.0001 元,少许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流毒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缔造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救急休养机
制。为幸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少许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
基金管制东谈主可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法律法例另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基金管制东谈主每个估值日诡计基金财富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则公告。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则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制东谈主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财富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东谈主,经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制东谈主
按规则对外公布。
六、估值失实的处理
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将选择必要、稳妥、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财富估值
的准确性、实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少许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失实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失实。
发生估值失实时,本基金合同确当事东谈主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基金合同
本基金运作经由中,要是由于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证券经纪商、或投资东谈主自身的舛错变成估值失实,导致其他当事东谈主遭
受损失的,舛错的工作东谈主应当对由于该估值失实遇到损欠妥事东谈主(“受损方”)的直
接经济损失按下述“估值失实处理原则”给予抵偿,承担抵偿工作。
上述估值失实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贵府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诡计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示差错等。对于因工夫原因引起的差错,若
系同行业现存工夫水平不成预念念、不成幸免、不成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
述规则实施: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变成投资东谈主的交往贵府灭失或被失实处理或变成其他差
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确当事东谈主分歧其他当事东谈主承担抵偿工作,但因该差
错取得欠妥得利确当事东谈主仍应负有返还欠妥得利的义务。
(1)估值失实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东谈主变成损失机,估值失实工作方应及
时协作各方,实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失实发生的用度由估值失实工作方承担;
由于估值失实工作方未实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失实,给当事东谈主变成损失的,由估
值失实工作方对径直损失承担抵偿工作;若估值失实工作方照旧积极协作,况兼
有协助义务确当事东谈主有富饶的时期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抵偿责
任。估值失实工作方打发更正的情况向联系当事东谈主进行阐述,确保估值失实已得
到更正。
(2)估值失实的工作方对子系当事东谈主的径直损失负责,分歧转折损失负责,
况兼仅对估值失实的联系径直当事东谈主负责,分歧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失实而获取欠妥得利确当事东谈主负有实时返还欠妥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失实工作方仍打发估值失实负责。要是由于获取欠妥得利确当事东谈主不返还
或不沿途返还欠妥得利变成其他当事东谈主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失实工作
方应抵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抵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取欠妥得利确当事
东谈主享有要求托福欠妥得利的权柄;要是获取欠妥得利确当事东谈主照旧将此部分欠妥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照旧获取的抵偿额加上照旧获取的欠妥得
利返还的总和跳跃其现实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失实工作方。
基金合同
(4)估值失实休养选择尽量规复至假定未发生估值失实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失实被发现后,联系确当事东谈主应当实时进行处理,处理的设施如下:
(1)查明估值失实发生的原因,列明整个确当事东谈主,并根据估值失实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失实的工作方;
(2)根据估值失实处理原则或当事东谈主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失实变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失实处理原则或当事东谈主协商的方法由估值失实的工作方进行
更正和抵偿损失;
(4)根据估值失实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往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失实的更正向联系当事东谈主进行阐述。
(1)基金份额净值诡计出现失实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立即赐与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东谈主,并选择合理的措施崇尚损失进一步扩大。
(2)失实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东谈主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失实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制东谈主
应当公告,陈述基金托管东谈主,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例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则的,从其规则处理。要是行
业另有通行作念法,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本着对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
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财富价值时;
格且选择估值工夫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首要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暂停估值;
基金合同
八、基金净值的阐述
用于基金信息流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制东谈主负责诡计,基金托管东谈主负责
进行复核。基金管制东谈主应于每个估值日交往末端后诡计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送给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净值诡计结果复核阐述后发送给基金管制东谈主,由
基金管制东谈主按规则对基金净值信息赐与公布。
九、非凡情况的处理
差不动作基金财富估值失实处理。
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失实原因,或由于国度司帐策略变更、阛阓法则变更等非
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原因,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
管东谈主固然照旧选择必要、稳妥、合理的措施进行搜检,然而未能发现该失实而造
成的基金财富估值失实,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除名抵偿工作。但基金管制东谈主、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积极选择必要的措施搁置或消弱由此变成的影响。
基金合同
第十七部分 基金用度与税收
一、基金用度的种类
会另有规则的除外;
和诉讼费;
收益分拨中发生的用度;
用度。
二、基金用度计提方法、计提法式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管制费按前一日基金财富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制费的诡计
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逐日应计提的基金管制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富净值
基金管制费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制东谈主向基
金托管东谈主发送基金管制费划款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制东谈主。若遇法定节沐日、公休日等,支付日历顺
延。
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财富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逐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富净值
基金托管费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制东谈主
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沐日、公休日等,支付日历顺
延。
上述“一、基金用度的种类”中第 3-11 项用度,根据联系法例及相应条约
规则,按用度现实开销金额列入当期用度,由基金托管东谈主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用度的姿色
下列用度不列入基金用度:
基金财产的损失;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经由中触及的各征税主体,其征税义务按国度税收法律、法例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联系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承担,基金管制东谈主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东谈主按照国度联系税收征收的规则代扣代缴。
基金合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拨
一、基金利润的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联系用度后的余额,基金已竣事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收益分拨原则
供分拨利润进行评价,在合乎联系基金分成条目的情形下,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根据
现实情况进行收益分拨,具体分拨决策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本基金的性质和特性,本基金收益分拨不须以弥补浮动亏蚀为前提,收益分拨后
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拨根据基金可供分拨利
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拨后基金份额净值不成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拨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元基金份额收益分拨金额后不成低于面值;
在不违抗法律法例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
金管制东谈主可对基金收益分拨原则进行休养,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三、收益分拨决策
基金收益分拨决策中应载明限制收益分拨基准日的基金收益分拨对象、分
配时期、分拨数额及比例、分拨方式等内容。
四、收益分拨决策确凿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拨决策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按规则在
规则媒介公告。
五、基金收益分拨中发生的用度
基金收益分拨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用度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司帐与审计
一、基金司帐策略
司帐年度按如下原则:要是《基金合同》奏效少于 2 个月,不错并入下一个司帐
年度流露;
司帐核算,按照联系规则编制基金司帐报表;
并以书面方式阐述。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共和国证券法》规则的司帐师事务所过火注册司帐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换司帐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规则媒介公告。
基金合同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流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流露应合乎《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流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制规则》、《基金合同》过火他联系规则。联系法律法例对于信
息流露的规则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则。
二、信息流露义务东谈主
本基金信息流露义务东谈主包括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等法律法例和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当然东谈主、法东谈主和违警东谈主组
织。
本基金信息流露义务东谈主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为根柢起点,按照法律
法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则流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流露信息的实在性、准确性、
完满性、实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流露义务东谈主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则时期内,将应予流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合乎中国证监会规则条目的天下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则报刊”)及《信
息流露办法》规则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则网站”)等媒介流露,并保证
基金投资者约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期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流露的信
息贵府。
三、本基金信息流露义务东谈主承诺公开流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步履:
四、本基金公开流露的信息应选择华文文本。如同期选择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流露义务东谈主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华文
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流露的信息选择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元为东谈主民币
元。
基金合同
五、公开流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流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条约、基金居品贵府撮要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的法则及具体设施,说明基金居品的特性等触及基金投
资者首要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献。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居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奏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发生首要变更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规则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制东谈主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间隔运作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作监督等行动中的权柄、义务关系的法律文献。
明的基金撮要信息。《基金合同》奏效后,基金居品贵府撮要的信息发生首要变
更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居品贵府撮要,并登载在规则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居品贵府撮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制东谈主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间隔运作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再更新基金居品
贵府撮要。
基金召募央求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教唆性公告、《基金合同》教唆性公告登
载在规则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居品贵府撮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条约登载在规则网站上,并将基金居品贵府撮要登载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同期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条约登载在规则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确当日登载于规则媒介上。
基金合同
(三)《基金合同》奏效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阐述文献的次日在规则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奏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奏效后,在脱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且未上市交往时,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则网站流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在脱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基金上市交往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不
晚于每个敞开日/交往日的次日,通过规则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流露敞开日/交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终末一日的次日,在规则网站流露半
年度和年度终末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脱手申购、赎回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于申购脱手日、赎回脱手日前在规则媒介和基金管制东谈主网站上
公告。
(六)基金份额折算日和折算结果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后至少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折算
日公告登载于规则媒介上。
基金份额进行折算并由登记机构完成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
在 2 日内将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公告登载于规则媒介上。
(七)基金份额上市交往公告书
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往所上市交往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前 3 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上市交往公告书登载在规则网站上,并将上市交往公
告书教唆性公告登载在规则报刊上。
(八)申购赎回清单
在脱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每个敞开日,通
过网站以过火他媒介公告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
(九)基金按时讲述,包括基金年度讲述、基金中期讲述和基金季度讲述(含
财富组合季度讲述)
基金合同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每年末端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讲述,将年
度讲述登载在规则网站上,并将年度讲述教唆性公告登载在规则报刊上。基金年
度讲述中的财务司帐讲述应当经过合乎《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则的司帐师
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上半年末端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讲述,将
中期讲述登载在规则网站上,并将中期讲述教唆性公告登载在规则报刊上。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季度末端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讲述,
将季度讲述登载在规则网站上,并将季度讲述教唆性公告登载在规则报刊上。
《基金合同》奏效不及 2 个月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不编制当期季度讲述、中
期讲述或者年度讲述。
如讲述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跳跃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险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制东谈主至少应当在按时讲述“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进犯信息”项下流露该投资者的类别、讲述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讲述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独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非凡情形除外。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基金年度讲述和中期讲述中流露基金组合伙产情况过火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十)临时讲述
本基金发生首要事件,联系信息流露义务东谈主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讲述书,
并登载在规则报刊和规则网站上。
前款所称首要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钱产
生首要影响的下列事件:
务所;
事项,基金托管东谈主寄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基金合同
东谈主变更;
负责东谈主发生变动;
基金托管东谈主特意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东谈主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跳跃百分之
三十;
首要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东谈主或其特意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东谈主因基金托管
业务联系步履受到首要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现实抑止东谈主或者与其有首要历害关系的公司刊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首要关联交旧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则的除外;
生变更;
付赎回对价;
基金合同
价钱产生首要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其他事项。
(十一)明白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寰球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阛阓巧妙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钱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挫伤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权益的,联系信息流露义务东谈主明察后应当立即对该音问进行公开明白,
并将联系情况立即讲述基金上市交往的证券交往所。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照章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赐与公告。
(十三)投资股指期货的信息流露
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季度讲述、中期讲述、年度讲述等按时讲述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文献中流露股指期货交往情况,包括交往策略、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方针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往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合乎既定的
交往策略和交往方向等。
(十四)国债期货投资情况公告
若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季度讲述、中期讲述、年度讲述
等按时讲述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献中流露国债期货交往情况,包括交往政
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方针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往对基金总体风
险的影响以及是否合乎既定的交往策略和交往方向。
(十五)股票期权投资情况公告
若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季度讲述、中期讲述、年度讲述
等按时讲述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献中流露参与股票期权交往的联系情况,
包括投资策略、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方针、估值方法等,并充分揭示股票
期权交往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合乎既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方向。
(十六)投资财富营救证券的信息流露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在基金年度讲述及中期讲述中流露其持有的财富营救证券总
额、财富营救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财富的比例和讲述期内整个的财富营救证券明细。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在基金季度讲述中流露其持有的财富营救证券总额、财富营救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财富的比例和讲述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财富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10 名财富营救证券明细。
基金合同
(十七)基金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信息流露
本基金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季度讲述、中期
讲述、年度讲述等按时讲述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献中流露参与融资、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交往情况,包括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况、风险过火
管制情况等,并就讲述期内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的首要关联交往
事项作详备说明。
(十八)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信息流露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在季度讲述、中期讲述、年度讲述等按时讲述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文献中流露参与港股通交往的联系情况。
(十九)计帐讲述
基金合同间隔情形出现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照章组织计帐小组对基金财产进
行计帐并作出计帐讲述。计帐讲述应当经过合乎《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则
的司帐师事务所审计,并由讼师事务所出具法律观念书。计帐小组应当将计帐报
告登载在规则网站上,并将计帐讲述教唆性公告登载在规则报刊上。
(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流露事务管制
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流露管制轨制,指定特意部门及
高等管制东谈主员负责管制信息流露事务。
基金信息流露义务东谈主公开流露基金信息,应当合乎中国证监会联系基金信息
流露内容与模式准则等法例的规则。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按照联系法律法例、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制东谈主编制的基金财富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基金按时讲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居品贵府撮要、基金计帐讲述等公开披
露的联系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制东谈主进行书面或电子阐述。
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在规则报刊中遴荐一家报刊流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流露网站报送拟流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联系报送信息的实在、准确、完满、实时。
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除按法律法例要求流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谈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
基金合同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升迁信息流露服务的质料。具体要求应当合乎中
国证监会及自律法则的联系规则。前述自主流露如产生信息流露用度,该用度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除照章在规则媒介上流露信息外,还不错根据需要
在其他寰球媒介流露信息,然而其他寰球媒介不得早于规则媒介和基金上市交往
的证券交往所网站流露信息,况兼在不同媒介上流露归拢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流露义务东谈主公开流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讲述、法律观念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联系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间隔后 10
年。
七、信息流露文献的存放与查阅
照章必须流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按照联系法律法
规规则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基金上市交往的证券交往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复制。
八、暂停或蔓延信息流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可暂停或蔓延流露基金联系信
息:
财富价值时;
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基金合同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间隔与基金财产的计帐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东谈主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例
规则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制东谈主
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自决议奏效后两日内在规则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间隔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联系设施后,《基金合同》应当间隔:
基金托管东谈主相接的;
的身分甚至标的指数不合乎要求以及法律法例、监管机构另有规则的除外)、指
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制东谈主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对处分决策进行表
决,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未获胜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三、基金财产的计帐
成立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基金管制东谈主组织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基金计帐。
管东谈主、合乎《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则的注册司帐师、讼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东谈主员组成。基金财产计帐小组不错聘用必要的办当事者谈主员。
估价、变现和分拨。基金财产计帐小组不错照章进行必要的民事行动。
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间隔情形出当前,由基金财产计帐小组长入继承基金财
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阐述;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计帐讲述;
(5)遴聘司帐师事务所对计帐讲述进行外部审计,遴聘讼师事务所对计帐
讲述出具法律观念书;
(6)将计帐讲述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拨。
而不成实时变现的,计帐期限相应顺延。
四、计帐用度
计帐用度是指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计帐经由中发生的整个合
理用度,计帐用度由基金财产计帐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计帐剩余财富的分拨
依据基金财产计帐的分拨决策,将基金财产计帐后的沿途剩余财富扣除基金
财产计帐用度、缴纳所欠税款并璧还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理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拨。
六、基金财产计帐的公告
计帐经由中的联系首要事项须实时公告;基金财产计帐讲述经合乎《中华东谈主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则的司帐师事务所审计并由讼师事务所出具法律观念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计帐公告于基金财产计帐讲述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计帐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应当将计帐
讲述登载在规则网站上,并将计帐讲述教唆性公告登载在规则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计帐账册及文献的保存
基金财产计帐账册及联系文献由基金托管东谈主保存,且保存期限应合乎法定最
低要求。
基金合同
第二十二部分 失约工作
一、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履行各自职责的经由中,违抗《基金法》等
法律法例的规则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变成损
害的,应当辞别对各自的步履照章承担抵偿工作;因共同步履给基金财产或者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变成挫伤的,应当承担连带抵偿工作,对损失的抵偿,仅限于径直
损失。然而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东谈主免责:
动作或不动作而变成的损失等;
投资权而变成的损失等;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方失约的情况下,在最大戒指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约略络续履行的应当络续履行。非失约方当事东谈主在职
责范围内有义务实时选择必要的措施,崇尚损失的扩大。莫得选择稳妥措施甚至
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抵偿。非失约方因崇尚损失扩大而支
出的合理用度由失约方承担。
三、由于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可抑止的身分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金
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固然照旧选择必要、稳妥、合理的措施进行搜检,然而未能
发现失实的,由此变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东谈主损失,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除名赔
偿工作。然而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积极选择必要的措施搁置或消弱由此造
成的影响。
基金合同
第二十三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东谈主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联系的一切
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处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外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灵验的仲裁法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
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东谈主具有敛迹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则,仲裁
用度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时期,各方当事东谈主应信守各自的职责,络续忠实、奋勉、尽责地履
行基金合同规则的义务,珍藏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宗旨,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统治并从其解释。
基金合同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着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之间权柄义务关系的法律文献。
或授权代表署名或盖印并在召募会束后经基金管制东谈主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阐述后奏效。
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持有东谈主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东谈主具有同等的法律敛迹力。
基金托管东谈主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着力。
机构的办公时局和营业时局查阅。
基金合同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各方按联系法律法例协
商处分。